“录囚,其实就是一种上级对下级的司法复核,如果发现下级的错误,不管是事实错误还是适用法律错误,都要及时纠正,平反冤狱,”伍爱华说道:“这个制度的设立,决定了除非上下沆瀣一气,不然县令等官吏也没办法在地方随意收受贿赂作出偏向性审判,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司法公正。”
“另外值得一说的是,因为汉武帝独尊儒术,所以在这之后,汉朝司法也有用儒家经义判决的习惯,这种方式被称为‘春秋决狱’,是董仲舒提倡的。”
“春秋决狱最显著的特点,就是区分行为动机,所谓‘志善而违于法者免,志恶而合于法者诛’。”
“这种动机判断,其实更多是为官者根据自己的价值观进行道德审判,是将司法过程儒家化,日常出现钻法律漏洞的案件,不想着修改完善法律规定,而是从主观判断,显示了人治在判案中的影响,这也是法治的退步。”伍爱华叹息道:“最起码我们现在能看到的现存的春秋决狱的判例,都不能很强有力的说明‘志恶’。”
“春秋决狱其实有点像西方的陪审团制度,先进行集体表决,对方有罪没罪,有罪的再进行判决,”伍爱华解释:“这种制度依赖于主观判断,对于判决官员的水平要求极高,而且因为春秋时期还是用竹简,古人用最少的文字记录最多的意思,一句话就可以有不同的理解,所以只要想曲解,在儒家经义中总能找到答案,简直是打击政敌势力的不二法宝。”
“那时候有个说法,叫做‘酷吏舞文’,”伍爱华忍不住摇头:“咱就是说,有没有可能,表面上的酷吏,是曲解儒家经义各种杀人抓人的官吏,实际上的酷吏,是不遵循法治非要推行什么春秋决狱的以董仲舒为首的儒生?”
第64章
从法制史人的角度来说,普遍都认为春秋决狱算不上什么法治的进步,甚至说是退步也不算毫无依据。
但是扪心自问,作为一个封建王朝的皇帝,是事事都根据律法判决的官吏更得圣心,还是事事都根据皇帝的想法找依据判决的官吏更得圣心?
这问题的答案几乎不需要犹豫。
任何一个人,面对其他人拍马屁的话语和行为,面对一个时时刻刻想着怎么哄自己开心的人,虽然有人可能会觉得对方油腻了点,但是有几个人能全然拒绝呢?
现代很多人觉得自己能够拒绝,是因为对方的段数不够,只要马屁拍的高级、哄人做的自然,总有能够击中你心房的,端看你能不能吸引到这种水平的人罢了。
作为皇帝而言,当时整个王朝智商情商都高的人都抢着拍他马屁哄他开心,自然是不能拒绝这种人的存在。
所以法治什么法治?能比得过揣度圣意?
封建王朝这种体制,就注定了是实权皇帝的一言堂。
而人类这种生物,不管平时多么理性,总归会受到感性因素影响。
秦始皇认同法家的秦律,不还是没直接按照法律砍了赵高?
李世民一代英主,对自己的孩子也很是纵容。
更别说刘彻,实打实的双标,就没按照律法来过。
从这方面来看,被董仲舒改革过的儒家为什么会成为后来的显学,也是因为抓准了皇帝们的心理。
此时此刻,听到伍爱华的嘴炮,董仲舒再次轻轻地破了防,只是因为伍爱华已经来了太多次,董仲舒已经具有抗性,一般的话语对他已经没办法产生巨大伤害了,就算破了防,十万血量也不过是-1-1-1罢了。
不过董仲舒的心态好,不代表所有的儒生心态都好。
心态崩了的,已经有跑去哭昭陵的了。
沉睡在昭陵的太宗:不是,这关朕什么事啊?朕怎么为你们做主?!
相比之下,元朝大部分官员都很淡定——因为他们都是蒙古人。
什么?你说汉人书生崩溃了很多?那关我们蒙古人什么事呢?
我们蒙古人信的是小乘佛教,又不是儒教。
啊?你说你们是学派不是教派?可是你们儒家干的事情和人家宗教也没什么区别啊?
别欺负我们蒙古人没有见识!我们都知道,中原三大宗教:儒道释。
一般中原人,这三个当中总会至少信那么一两个,你们儒家香火那么旺盛,怎么就不算是宗教了呢?
不得不说,元朝虽然开了科举,但是蒙古人欣赏的还是实用主义,所谓“质朴少文”,和唐宋重视文采是截然不同,所以虽然反直觉,但是事实上蒙古人对于儒家思想的研究并不少。
毕竟说到底,诸子百家思想基本都是当时人们对于治理国家的一次探索。
但是研究的透彻,也就意味着蒙古人也懂得儒家的套路,用但不信就是元朝高层的现状,所以伍爱华开骂儒生的时候,元朝官员丝毫不觉得有什么:我又不是儒生,什么?你问我考科举的时候读的是不是儒家经典?(蒙古人也考科举,和汉人南人分左右榜)只是用了点他们的学问罢了,怎么能算是呢?
比起看得开的元朝人,明清两朝是真的骂声一片。
甚至清朝骂得更厉害一些。
明朝是比较两极分化的,思维固化的,那是一个个老道学,把孔孟之道高高捧起,容不得人说他们一句不对。
思维开放的,则是根本不觉得孔孟和程朱思想算什么好东西,嘴上承认人家是先贤,实际行为中根本不鸟这些思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