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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章
    遮阳伞下,霍霆霄头枕单臂躺在一把休闲躺椅上,闭着眼,像是睡着了。
    林驯站在旁边看了一会儿,回客厅拿来张薄毯,想给他搭一下。
    谁知刚一俯身靠近,手腕就被攥住。
    这一下用力相当大,林驯感觉手腕要被拧断了。
    但他没挣扎,顺从地矮下身,单膝点地。
    霍霆霄睁开了眼。
    浓密的眼睫下,眸光冷淡黑沉,平直无波。
    林驯仰头望着他,似曾相识的一幕,让他有点恍惚。
    ——六年前的那个雨夜,霍霆霄也曾用这样的眼神看过他。
    而霍霆霄看清是他后,眼里的尖锐很快淡去。
    但他没松手,依旧保持居高临下的姿势,打量起林驯。
    说起来,这还是他第一次仔细看林驯的正脸。
    之前两人虽然见过几面,但要么距离远、光线暗,要么林驯头发凌乱、一脸血污。
    现在离近了、认真看,长得确实很乖,还很容易脸红,单纯被看几眼,耳朵就红得要滴血,眼睫也忽闪忽闪的,一看就很好欺负。
    这么想着,他屈起手指,轻轻拨了一下林驯的睫羽。
    指骨若有似无擦过脸颊,划过下颌,最后停在喉结处。
    指尖轻巧一勾,就勾住了林驯颈间的黑色项圈。
    “新买的?以前好像没见你戴过。”
    霍霆霄手指加了点力道,像是要拉近些,看仔细。
    项圈是最基础的款式,两段黑色皮革以喉结处的银色环扣相连,项圈大小已被调整到最佳,可以完美贴合颈间皮肤。
    因此,只稍微用力,林驯就感到轻微窒息。
    他脸热地点了下头。
    听见霍霆霄又问在哪买的,声音带了丝笑,林驯脸更热了点。
    他今天走了好几条街,路过的饰品店都没找到适合男生戴的款式,最后只能硬着头皮进了一家成人用品店,找店主现做了一条不那么夸张的。
    林驯摊开左手指了指掌心的伤疤,又指指颈侧,表示这里也有,戴项圈是为了遮住疤痕。
    霍霆霄看着他,不置可否。
    林驯心虚极了。
    他怕对方误会,更怕对方认出他是谁。林驯实在不敢想象,如果霍霆霄认出了他,并知道他对他抱了什么样的心思,会露出多么鄙夷又嫌恶的表情。
    这时就该庆幸,霍霆霄是个十足有涵养的绅士。
    绅士不会逮着一个人的伤疤刨根究底。
    然而他不知道,绅士此刻看他单膝点地、眼巴巴仰望人的样子,心里想的却是他还少了一条尾巴。
    一条毛茸茸、会被打湿的尾巴。
    没有尾巴,怎么算是一只合格的小野猫呢。
    霍霆霄轻拍一下他的脸,靠回躺椅里,懒懒道:“在家不用守着我,你随便玩去吧。”
    说完,他戴上头顶的墨镜,切断了交流窗口。
    林驯自动将这句话翻译成“请不要打扰我”。
    他放下毯子,识趣地走了。
    以他的性格,做不到放开手脚“随便玩”,总待在房间似乎也不太好,于是他就去找纪叔,帮忙做点事。
    纪叔随和健谈,喜欢园艺,很爽快地带他一起去花园修剪果树。
    林驯一边打下手,一边知道了不少关于霍霆霄的生活习惯。
    落日时分,他从果园回来,手里还拎了个小篮子。
    霍霆霄正在餐厅一个人吃晚饭,看见他,有点好奇,问:“干嘛去了?”
    林驯把小篮放到餐岛台上,从里面拿出一串红壳荔枝,冲他晃了晃。然后他把荔枝去皮泡了盐水,再装进果盘,给霍霆霄端过去。
    霍霆霄看着他的脸,说:“有点红。”
    林驯不好意思地抿了下嘴,拿出手机写:天热,陪纪叔摘荔枝。
    霍霆霄“嗯”了一声:“甜不甜,你尝了吗?”
    林驯打字说:甜的,你慢慢吃。
    厨房旁边有单独的员工小餐厅,林驯和纪叔还有几名保姆一起吃晚饭。
    霍霆霄不喜欢家里有太多人,负责清洁和做饭的保姆都不住家,晚饭收拾干净后,偌大一座庄园就安静下来。
    林驯独自散了会儿步,不知不觉间,走到自己房外的小花园。
    他抬头看了一眼,书房的灯没亮,三楼也是黑的。
    霍霆霄不在楼上,那会在健身房吗?还是楼下台球室?
    出神间,别墅大门口传来动静,他循声望去,迈巴赫的流星雨大灯划破夜色,拐上车道,转眼便驶出他的视野范围。
    这个时间出门,应该是霍霆霄自己开的车。
    林驯走到门廊下,别墅大门已重新关闭。
    他坐在长椅上,等到半夜两点,迈巴赫没有回来。
    夜里山风很凉,他拍了拍被吹得发麻的脸,回房间洗澡睡觉。
    第二天吃早饭时,听纪叔说,霍霆霄这几天应该都不在,林驯没有打听具体事由——这不是他该冒昧问的。
    只是想到昨天摘了那么多荔枝,有点可惜。
    主人不在家,保姆还是定时过来做饭。
    林驯不好意思做米虫,便揽下许多家务,权当锻炼身体。轻松空闲下来的几位家政阿姨,因此对这个新来的哑巴小帅哥越发照顾怜爱,甚至还针对他身上的伤,特意调整了食谱。
    仗着底子好,年轻恢复快,不出十天,林驯就休养得差不多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