顾小北心生酸涩,他并非是第一次想,要是他不听林城的话,要是他不怕傅二少,要是他坚强一点——
“我过来这边,埃蒙问我,为什么没有把我的小开心果带过来。”林隐注视着顾小北脸上每一个表情的变化,“我说,他早来了美国,我过来就是想要找找他。我好像把他弄丢了。”
顾小北鼻子一酸。
他把架子上的皮鞋拿下来,顺便拿了几双他觉得合适林隐的鞋子。
鞋子都是最好的那一款,他蹲在林隐面前,将林隐的脚放在自己的膝盖上,亲手给林隐穿上鞋。
“先生,这双怎么样?还合脚吗?”
“合脚,包起来吧,我改天还过来买。我做小北的回头客,需要充卡成vip吗?”林隐玩笑着说。
埃蒙这时候打电话过来,问林隐几时回去,是否需要他开车过去接。
“埃蒙,今天家里多备一副碗筷,让女佣做几道小北爱吃的菜。甜品加一份冰激凌,荔枝口味的。”林隐嘱咐道。
他看了顾小北一眼,顾小北正低头把鞋盒装进纸袋子里。顾小北穿着白色衬衫和黑色西裤,胸前戴着黑色的围裙,衬衫的袖子挽了起来,露出精瘦的小手臂。
记忆中,顾小北很少有这样的穿着。带着点随性和不羁,不像工作时,穿的西装那么正式,也不像读书时,穿的五颜六色花花绿绿的衣服那么艳丽。
顾小北小时候,特别喜欢穿颜色鲜艳的衣服。当然这其中一个很大的原因是林小星爱穿颜色鲜艳的衣服,顾小北就爱学林小星。
林隐花了许多功夫,也没能让顾小北改正这个不好的习惯。反而是他自己的衣柜里,多了几件顾小北送给他的红色短袖。
“今天回家吃饭。”林隐拎过纸袋子,伸手在顾小北左手的无名指上小幅度地敲了一下,“小北你听到了吗?”
顾小北缩回手,点点头,就当是应下了。
到了晚上吃饭的时候,顾小北早早地就过来了。他拎了一瓶红酒,是上好的chateau ausone。
埃蒙笑着从他手里接过酒,拿到厨房去用醒酒器醒酒。
顾小北在林隐对面坐下,林隐拍了拍身边的位子,让顾小北坐过来。
顾小北只好起身,坐到林隐左手边摆着餐盘的位置上。
“小北这是嫌弃我了?”
顾小北不免想起童方明之前说的话,他的乍然离开,可能会另林隐多想。他趁着餐厅里没别人,勾着林隐的下巴,偏头在林隐的唇上吻了一下。
因为害怕有人过来,所以不敢吻得太久。
已经拿着醒好的红酒过来的埃蒙轻声咳嗽了一下,顾小北看过去,发现埃蒙面上的表情很耐人寻味。
他掩饰性地抽了一张纸巾擦了擦林隐的唇角,闷头吃距离自己最近的一盘三文鱼刺身。
刺身吃得太急,顾小北连连咳嗽。埃蒙适时地去了厨房,将空间留给他们。
“半年不见,小北的脸皮倒是变薄了。”林隐似乎只是在陈述事实,但听在顾小北的耳朵里就有些狎昵逗弄的意味。
顾小北以前喜欢穿颜色艳丽的衣服,现在却爱穿颜色单调的衣裳。他今天过来林隐家里吃晚餐,穿的就是一件黑色夹克,配上一件灰色卫衣,显得他比起以前成熟许多,也简单许多。
反观林隐,今晚竟穿了一件粉色的低领毛衣。领口是圆的,将以前顾小北特别爱在上面留印子的脖颈露出来。
“小北,今天晚上要不要留下来,有些问题我想要和你讨论一下。”林隐说。
顾小北脸色涨红。
如果单单是林隐说这句话,顾小北不至于如此。而是林隐一边在笑着问他留不留下来,一边在用脚掌蹭他的小腿。
他根本经不起林隐的逗弄,又怎么拒绝得了林隐?
这一顿饭,表面上吃得还算平静。
顾小北吃完饭后近乎狼狈地跑去卫生间,用冷水洗了把脸,他喝了点酒,醉倒是没醉,可耐不住某人比酒还能让他醉,他走路都有点脚步虚浮。
他刚推开卫生间的门,就听埃蒙在和林羡之说话。
林羡之是林隐的二哥,他的声音很独特,像是电视剧里的公公,他说话就跟吊过嗓一样细长尖锐。
在林家出事后,林羡之是最早跑到美国来的,他卷了不少林家的财产过来,把林仁和气得晕倒过去两次。
林羡之的两个女儿已经出嫁,他如今财务周转不过来,得知林隐来美国后,就想当面找林隐借点钱。他之前打过电话给林隐借钱,不过电话已经被林隐拉黑。
“你一个管家还管起主人家的事情来了?我找我弟,你拦着我做什么?”林羡之推搡着管家埃蒙。
埃蒙身体不太好,和林羡之吵了几句就喘不上气。
林隐让埃蒙上楼去休息,林羡之则趾高气昂弟站在林隐面前,以一副来讨债的大爷姿态,说着穷酸的借钱的话。
顾小北没有出去帮忙,林家的事情,他向来是能不掺和就不掺和,这是林隐告诫他的。
在顾小北十五岁那年,林隐被林羡之揍过一次,原因是林隐喜欢男人的事情被林羡之拿到外面去说了。
林羡之说自己的弟弟不男不女,性取向为男,竟然还养着一个男娃娃,这不是给自己养童养媳吗?
林羡之在聚会上说这事儿,恰好这话被有心看笑话的人传到林隐耳朵里,林隐找了林羡之对峙,并且让林羡之少说这种下流的话。